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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一年半 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4378件

发稿时间:2017-01-09 09:52:12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第八批指导性案例,5个案例全部为涉及环保领域、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例。包括: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诉许建惠、许玉仙民事公益诉讼案,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检察院诉郧阳区林业局行政公益诉讼案等。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等13个省、市、自治区开展为期二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截至去年12月底,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378件,其中诉前程序案件3883件,提起诉讼案件495件。法院共审结32件,除4件因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为、民事公益诉讼调解等原因撤诉、结案外,其余28件法院均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在提起公益诉讼试点过程中,各地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诉前程序及时解决问题、有效节约司法资源的优势作用。行政公益诉讼方面,检察机关共办理诉前程序案件3763件,督促行政机关主动纠正行政违法行为或依法履行职责2838件,通过诉前程序,75.4%的行政机关主动纠正了行政违法行为。民事公益诉讼方面,检察机关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20件,依法督促或者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向法院提起诉讼22件。

目前,全国90%以上的试点市(分、州)级人民检察院和50%以上的试点基层人民检察院均办理了提起公益诉讼案件,所办理的案件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

责任编辑:hnzx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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