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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改革落实巩固改革成果

发稿时间:2017-01-09 10:17:24 来源:

图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

    □ 法制网记者 刘子阳 文/图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向大会报告工作时指出,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党中央深化司法改革各项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修订检察改革五年规划,出台司法责任制等改革文件23件,与中央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等改革文件8件,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等改革试点12项。

    检察改革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近日就此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2016年,检察机关将深化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探索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扎实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深入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试点;研究建立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制度;完善和规范检察建议的提出、受理、办理、反馈机制,完善民事执行活动监督范围和程序;抓好各项改革落实,巩固改革成果。

    明确五大目标六项重点

    《法制日报》记者:2015年2月,最高检修订出台《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对深化检察改革作出系统安排。请问,此次检察改革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分别是什么?

    胡泽君: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司法改革的总体部署,这一轮深化检察改革的目标有五点:

    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力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得到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宪法地位进一步落实;

    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与其他政法机关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法律监督的范围、程序和措施更加完善;

    检察权力运行机制和自身监督制约机制更加健全,法律监督的针对性、规范性和公正性、权威性进一步增强;

    对人权的司法保障机制和执法为民的工作机制更加健全,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符合检察职业特点的检察人员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检察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公正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检察改革的重点任务包括六个方面:

    完善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力的体制机制。主要是推动建立省以下地方检察院检察官统一由省提名、管理并按法定程序任免的机制,推动建立省以下地方检察院经费由省级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机制,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检察院等;

    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检察人员管理制度。主要有将检察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实行检察官员额制度,完善检察官职业准入和选任制度等;

    健全检察权力运行机制。主要是完善司法责任制,突出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落实“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

    健全反腐败法律监督机制,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法治化水平。主要是明确纪检监察和刑事司法办案标准和程序衔接,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等;

    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包括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健全冤假错案防范、纠正、责任追究机制等;

    强化对检察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主要有建立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规范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等。

    跨区检察取得阶段成效

    《法制日报》记者: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请问,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的设立工作进展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效?

    胡泽君: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2014年12月28日、12月30日,上海、北京依托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先后设立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开展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试点工作。截至2015年年底,两家试点检察院共受理新增管辖案件325件443人,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试点检察院优化机构设置,选拔、培养了一批业务人才。按照精简高效原则整合内设机构,凸显扁平化管理和办案组织专业化要求。北京四分检将原来的14个部门整合为9大部门,上海三分检则设立12个内设部门。两个分院的人员分类管理已初步形成,通过选任、选调、招录等方式加强干部配备,引进一批具有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专业知识的检察人才,充实了办案力量。

    两家试点检察院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件。截至去年年底,中央确定的八类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特殊案件管辖,北京四分检办理的案件中已涉及五类,上海三分检办理的案件中已涉及七类。北京四分检共受理新增管辖案件105件(其中,审查起诉28件39人),办理了首起跨行政区划行政诉讼监督案件、首起指定管辖职务犯罪案件、首起涉外刑事案件。上海三分检共受理新增管辖案件220件。

    公开10万重要案件信息

    《法制日报》记者:检务公开改革是中央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在积极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的背景下,2015年的检务公开工作有哪些新亮点、新做法?2016年有何新打算?

    胡泽君: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2015年,检务公开得到进一步拓展,各界群众走近检察、了解检察的渠道更为畅通,社会反响大、效果好。检察机关全面完成中央确定的检务公开改革任务,“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初步形成。

    互联网是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提高检察工作亲和力的重要平台。检务公开范围广泛,覆盖网上举报、案件信息公开、行贿档案查询等业务,其中最为关键和核心的是案件信息公开。2014年10月,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全面上线运行后,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要求,全面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国已有四级共3590家检察院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547028条、重要案件信息102440条、法律文书763105份,受理辩护与代理预约36868次。此外,自2010年5月首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以来,最高检共计开展15次最高检机关检察开放日活动。还探索了公开审查、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检务公开的新形式,积极发展运用新媒体公开平台。

    五年看头年,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站在新的起点上,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就是要贯彻好中央的要求和部署,落实好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年,将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试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健全听取辩护律师意见机制,防止案件“带病”起诉,确保侦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法制网北京3月29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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